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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3-02120 成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简明问答】《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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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制定《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答:为适应知识产权工作新形势,促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建设,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园区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本政策规定。

问:《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问:《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中制定了什么举措?

答:《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分为4个方面。

激发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贯标+高价值专利”双培育模式,激发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增对商标金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强化专利转移转化工作,引导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收储、运营和转化,突出知识产权成果运用和高质量发展导向。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标准,鼓励开发更多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加大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集聚一批知识产权专家和高端人才,为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解读部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刘玉涛

联系电话:0535-692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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