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烟高综〔2023〕33号
马山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卫生健康事业改革的关键时期,更是优化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持续高效推进“健康高新”建设,全面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结合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区工委管委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完善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十四五”时期继续全面深化医疗健康事业改革,实现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全区居民健康素质持续改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实效。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初步建立。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统筹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三医联动”取得新突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提高至75%,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比例下降至28%左右。
—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疾控中心”)于2019年7月开始运营,尤其在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作为区里唯一的卫生专业技术部门,发挥了很大的疾病预防和指导作用,为我区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院(以下简称“烟台高新区医院)于2022年12月投入使用,极大地解决了以往我区因缺少二级综合性医院造成多项工作无法开展的问题。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烟台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6月投入使用,从而改变了我区因长时间房屋租赁,导致部分医疗活动无法开展等局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组建8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5万余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基层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推进,全区0~6岁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100%、97.3%和68.75%,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5.02%和65.09%。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速推进。烟台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投入运营,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保健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设置4家备案制中医诊所,促进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多样性发展。
—高质量打造医养结合服务高地。御花园老年养护中心是全国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中国医养结合机构50强(第8位),创新建设“医、养、护、康”四位一体专业化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实践向社区居家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被列为全省首批医养结合产业典型案例。蕾娜范颐养院采用德国“养老机构+护理院”成熟运营模式管理,提供上门护理、重症医疗护理等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被列为全省首批医养结合产业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还不足,人才资源尤其是基层人才匮乏问题突出,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问题持续存在,部分学科发展迟缓、实力滞后,建设内涵不足;二是亟需构建平急结合、科学高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医防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卫生仍然是整体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中的短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力度不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四是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扶持政策单一,现有的服务项目不能满足居家医养健康服务需求;五是卫生监督机构不明确、人员不足,与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无法适应面广量大的监督执法工作要求。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健康中国”建设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三个层面协同推进组织实施15项重大行动。省委明确将“健康强省”作为“九个强省突破”目标之一,卫生健康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更加显现。
我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仍然面临新的挑战。一是人口结构问题日益突出,生育率高于其它市区、老龄化进程加速,急需加快完善“一老一小”养老照护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城镇化不断推进,职业卫生、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生活方式等多种影响健康因素相互交织,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持续加重;三是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合理规划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突发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给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预防型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高新”建设为统领,以打造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区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提高品质和促进均衡,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补短板、锻长板、堵漏洞、强弱项,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推进“健康高新”建设,稳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普及,健康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主要发展指标在全市、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持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大幅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需求。
—构建平急结合、科学高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显著提高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供给模式,加大中医技术和中药方法的使用,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符合全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落实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短板,促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医养联合体或共同体,加强建设智慧健康养老社区、基地和企业,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表1—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80.55 | 81.5左右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 | 岁 | - | 同比增加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2.7 | 8.2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 | 2.29 | 3.3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3.4 | 4.0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 | 13.88 | 14以下 | 预期性 | |
健康 生活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2 | 30 | 预期性 |
8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5.4 (2018年) | 22以下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9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6.09 | 7.5 | 预期性 |
10 |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张 | 0.42 | 4.5 | 预期性 | |
11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05 | 3.85 | 预期性 | |
12 |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55 | 0.62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3.15 | 4.05 | 预期性 | |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服务 | 14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人 | 0.36 | 0.54 | 约束性 |
15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 人 | 0.54 | 0.85 | 预期性 | |
16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1.87 | 4 | 约束性 | |
17 | 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 | 力争每年降 1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
18 |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0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 保障 | 19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8左右 | 27左右 | 约束性 |
健康产业 | 20 | 医养健康产业集群营业收入 | 万元 | 1230 | 2000 | 预期性 |
备注:上述指标采用烟台市十四五发展指标相关数值。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疾病风险防治能力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机制建设。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业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和早期监测预警能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烟台高新区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烟台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落实区疾控中心编制标准,合理控制空编率,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到2025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区疾控中心空编率控制在5%以下,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5人。(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编办和人社、区财政金融部)
2.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区疾控中心、烟台高新区医院和烟台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协同机制、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疾病防、治、管的整体融合发展。加强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在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中的策划、引领、协同和反馈职能。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布局,所有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基层哨点诊室。(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医保、区财政金融部)
3.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建立“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体系。提升烟台高新区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设立发热和肠道病门诊,加强设施设备配备,开发运用与疾病监测、症状监测相衔接的智能化预检分诊系统。实施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三位一体”的疾病管理全程化模式,促进整个医疗卫生体系形成系统合力。明确区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烟台高新区医院改革的重要推进内容,设置公共卫生科,将医院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方式、相关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纳入临床医生的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把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纳入区管委财政支出的年度预算。“十四五”期间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2023年底,形成成熟的一体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路径,全区管理“三高”或“两高”患者达到500人以上,血压、血糖和血脂的控制率较基线调查水平总体提高1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金融部)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管理和物资保障体系。修订完善《烟台高新区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烟台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协同联动;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按照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加强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实物、生产能力和技术等储备。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医疗保障、管委补助、医疗机构减免等综合保障措施。(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部、区应急管理分局;参与部门:区财政金融部)
5.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大新冠病毒感染、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全市较低水平。健全完善筛查与早诊早治网络,推动开展适龄人口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随访,提高患者早期发现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和控制,探索开展血脂异常管理。逐步将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充分发挥医保支持作用,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及癌症等慢性疾病的防治,实施“三减控三高(减盐、减糖、减油,控制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项目,引导餐饮单位积极采取控制油、盐、糖使用量的措施,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单位落实“三减”措施,强化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到2025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低到14%以下。(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医保、马山街道各管理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6.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促进。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大对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特殊家庭成员、高压职业等抑郁症防治重点人群干预力度,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中,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实现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区法制中心;参与部门:区综合管理部、区党群工作部、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分局)
(二)全面推进健康高新建设
7.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增强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通过完善各方面政策,充分保障公民的健康教育、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获取健康信息、获得紧急医疗救助等各种权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做到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真正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加大健康知识传播力度,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并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对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工程项目进行系统的健康影响评估;建立管委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各职能部门)
8.高水平实施“健康高新”行动。组织实施《健康高新行动(2021-2025)》,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用,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烟台高新区医院要组建健康科普队伍,制定健康科普工计划,建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健康科普平台,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和健康促进示范区活动为抓手,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试点。到2025年争取建成省级健康促进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各职能部门)
9.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加强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文体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防灾抗灾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体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形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参与部门: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区经济发展部、区市场监管分局)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强化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推动村(居)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细胞建设,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到2025年,城市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建成各类健康细胞20个。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到2025年,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升至60%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至22%以下。(牵头部门:区卫健办)
(三)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1.落实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区工委管委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
12.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积极促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区教育分局)
1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优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统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区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扩大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以上。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行动,加强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金融部、区经济发展部区、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教育分局)
14.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通过家校社联动、校内外融合,形成覆盖校内外的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构建并实施小初高相衔接的体育与健康课,加强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和学校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展常见传染病预防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教育,提高学生卫生应急素养。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常见病等防控。到2025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左右,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牵头部门:区教育分局、区卫健办)
15.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筛查和干预,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探索建立居家护理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居家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延续性服务,探索建立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持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推进邻里互助智慧健康养老工作,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老年友好社区,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为主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烟台高新区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区经济发展部、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6.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如实按规定向区卫健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按有关规定主动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与评价;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在已报告尘肺病患者和新发尘肺病患者相对集中的区市开展尘肺病防治成果提升行动;建立对尘肺病发病用人单位分级管控机制,建立对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例所在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提升尘肺病等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加强救治救助社会保障。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7.加强特殊人群卫生服务。实施减少残疾行动,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制度,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管委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财政金融部、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四)推进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18.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医疗资源共享和优质资源扩容下沉,扩大医疗服务供给,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到2025年,按照5000~10000服务人口的标准,设置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齐配强人才队伍,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支持社会办医,落实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办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稳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到2025年,初步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部、区科技创新部)
19.强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高新区医院龙头和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纽带作用,合理提高并积极落实建设和设施设备标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硬件提升、人员配备、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高新区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不低于80%。(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财政金融部、区经济发展部)
20.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更新,重点配备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基层门诊量占全区门诊总量的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举办,实行全面一体化管理。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政策,严格验收程序,保障机构业务用房。(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部、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2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开展全员培训,加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血液透析室、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等重点部位管理,坚决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和感染暴发。推动各级各类医院标准化建设,健全质控工作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巩固平安医院建设成效,完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事件,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及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公安分局)
22.积极发展智慧医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流程,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智慧医疗发展平台。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补偿机制,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价格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综合管理部、区党群工作部)
(五)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3.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转诊标准、工作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通道。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试点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地。统筹激活各级医疗资源,做到人员、业务、药械、财务、信息和医保支付管理“六统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完善基层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细化“两个允许”。(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
24.推动烟台高新区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临床消化内科和中医科建设、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化建设,引导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提升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活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深入开展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施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原则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方法,建立健全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升能降、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覆盖诊断、治疗、人力资源、财务、成本管理等全方面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为了确保烟台高新区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积极进行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进一步推动烟台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
25.强化“三医联动”和系统集成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三医联动”系统集成改革,完善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坚定“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改革路径。建立健全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机制,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加强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预算额度挂钩,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办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健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落实好“医共体内转诊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院内制剂可在医共体内使用并纳入医保支付”等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强化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加快推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建立医联体内药品调剂供应使用机制,保证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患者的合理用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牵头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医保;参与部门:区卫健办、区经济发展部)
(六)加速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
26.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烟台高新区医院和烟台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药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大力普及中医适宜技术,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完善壮大社会办中医医院、诊所等机构。探索并构建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县域中医康复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经济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
27.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御花园老年病医院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与蕾娜范颐养院协同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8.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联合国内知名医学科研机构,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跟师培养。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提升全区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统筹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文化传播和贸易。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研究。探索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提升烟台高新区中医药临床及科研水平。(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经济发展部、区科技创新部)
(七)推动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29.做大做强医养健康产业集群。支持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医保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集聚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医养健康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区卫健办、区医药健康产业招商中心;参与部门:区党群工作部-医保、区经济发展部、区科技创新部、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八)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30.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量化分级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督等多元化监管方式。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影响人群健康的食源性致病因素,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各职能部门)
(九)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31.加快建设“互联网+医疗”、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十四五”期间加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面网上预约诊疗,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用、诊疗信息共享共用,有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综合管理部、区党群工作部-医保、区经济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
(十)强基固本,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32.扩充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加大人才招引力度,落实烟台高新区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基层全科医生的订单定向培养制度,补齐人力资源配置短板。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8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0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牵头部门:区卫健办、区党群工作部;参与部门:区经济发展部、区财政金融部)
3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培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牵头部门:区卫健办)
34.落实以管委投入为主导的卫生健康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公共财政用于改善民生,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切实落实管委对高新区医院的投入政策,对合规债务进行剥离和化解。加大对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人才建设的投入力度,对资源短缺的学科、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补齐资源短板。安排基层卫生机构设备更新专项财政投入,设立财政专项补助对紧缺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发放特殊津贴。(牵头部门:区财政金融部、区卫健办;参与部门:区经济发展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协调推进机制,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部、科技创新部、财政金融部、卫健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合力推进规划实施。本规划项目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人口发展需要。
(二)加强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管委卫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管委卫生健康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管委新增卫生健康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综合医改、科研人才、智慧医疗建设。建立健全管委对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的绩效评价体系,提升管委投入绩效,促进投入达到预期目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社会办医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都要依法向社会资本开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医保等方面配套政策,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与健康法治建设,推动卫生健康重点立法项目落实落地;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卫生健康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系统中的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维护和提升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服务信息,增强医患双方相互理解与信任。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倡导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落实监督评估。本规划是我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卫生与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健全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