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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p/2022-03361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管理部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简明问答】《烟台高新区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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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发布这个文件?

为建立健全实施规范、监督有力、阳光透明的村(居)务公开运行机制,确保群众对村(居)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奠定全区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根据山东省和烟台市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二、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规范、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法规制度为重点,在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健全基层自治机制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其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体要求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把实施村(居)务公开作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提升公开效果,助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四、目标任务是什么?

(一)完善落实村(居)务公开目录。马山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行政村、城市社区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推进村(居)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二)严格规范村(居)务公开程序。村(居)务公开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提出村(居)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具体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公开方案;

4.村(居)民委员会对公开方案确定的内容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间予以公布。要严格公开时限要求,财务收支情况应当逐项逐笔每月公布一次,并接续公开;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公开内容应在村(居)务公开栏内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开。

5.马山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村(居)务公开影像档案,留存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信息,以便事后查询,电子公开档案街道要同步留存。

6.马山街道办事处要推动村(居)议事协商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对重大村(居)务、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坚持协商在前、公开在后,健全村(居)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多层次基层议事协商形式,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交流渠道,及时将协商成果进行公开。

(三)不断丰富村(居)务公开形式。马山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规范村(居)务公开栏规格设置标准,确保各村(居)在便于村(居)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及时采用醒目、简明、易懂、好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村(居)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小区)的,应在各自然村(小区)内设立村(居)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出现破损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维护。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拓宽村(居)务公开“线上”渠道,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LED 显示屏等方式进行辅助公开;支持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推进村(居)级事务即时公开;鼓励利用“灯塔—党建在线”、门户网站等稳定可靠的信息化途径,搭建村(居)务公开网上平台,不断拓宽丰富公开渠道和载体,提升公开效果。

(四)注重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居)民自治的要求,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村(居)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和规范村(居)务公开监督工作,将有效监督贯穿到村(居)务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对村(居)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审核;及时对村(居)民反映强烈的村(居)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居)民作出说明;可以向村“两委”提出村(居)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街道提出建议。

五、如何实施

(一)查摆问题(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马山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对照《烟台高新区村务公开目录》和《烟台高新区居务公开目录》,组织辖区村(居)分别查摆自身在村(居)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马山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村(居)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以确保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三)验收总结(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马山街道办事处对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并将自查评估报告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村(居)务公开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

(二)注重典型引路。马山街道办事处要注重培养和发现典型,坚持典型引路,运用典型带动一般,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村(居)务公开工作开展好的纳入示范村(居)管理,以调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努力把全区村(居)务公开推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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