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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832492X/2026-76636 成文日期: 2026-06-02
来源: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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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处罚程序类型备注
烟台高新区小吴食品销售店自然人
烟高市监处罚〔2026〕1号当事人加工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枣馒头烟台高新区小吴食品销售店加工制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枣馒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罚款人民币1000元0.100000 0.00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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