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台市关于《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15日
联系电话:0535-6922794
工作邮箱:ytgxqhbj@yt.shandong.cn
联系地址:烟台市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20层
| 索引号: | 11370600MB2324156Y/2026-66885 | 成文日期: | 2026-03-30 |
| 来源: |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组配分类: |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