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9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2308
联系电话:0535-6922524
| 索引号: | 11370600056248128R/2026-77096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 来源: |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