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烟台高新区滨海休闲亲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10月29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电话:0535-6922431。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烟台集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山东润丰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烟台高新区滨海休闲亲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