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工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工委统一部署,自2026年10月16日起,烟台高新区工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对象
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的区工委管理的干部,其他区工委管理的干部。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扛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履行好职责使命,为加快高新区“攀高向新”、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工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巡察组信箱、电子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0日。
(一)举报电话
0535-692278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邮政信箱
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25楼2512房间工委第二巡察组
(三)意见箱
烟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口(北侧)。
(四)电子信箱
gxqgwzzb@yt.shandong.cn
(五)“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工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烟台高新区工委第二巡察组
2026年10月16日
供稿:刘真余 审稿:李文哲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