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全面启动非集中供暖范围“自改电”优惠电价申请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非集中供暖区域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切实解决“电代煤”取暖用电成本偏高、政策覆盖不到位的实际问题,2026年11月,烟台高新区全面开展非集中供暖区域清洁取暖“自改电”用户优惠电价申请工作,符合条件的居民即日起可到所在村委会填写申请表,申请优惠电价,整个供暖季期间,可享受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切实降低群众清洁取暖成本。
不在清单内,也能享优惠
随着清洁取暖工作的深入推进,高新区部分非集中供暖区域的居民已自行完成“电代煤”设备改造,但因不在集中改造清单内,此前未能享受相应电价优惠。
为回应群众关切,填补政策覆盖盲区,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联合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供电中心、马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首次针对此类“散户”开通申请通道,将价格红利精准传导至终端用户。
村里填表,四级接力办
申请流程采取“村委会报送、街道受理、住建汇总移交、电网复核执行”的模式。
有意向的居民需携带户主身份证明、用户号及“电代煤”采暖设备现场照片以及设备铭牌照片,到所在村委会填写《高新区“电代煤”用户执行取暖季电价申请表》。村委会汇总后统一提交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对申请信息进行受理后,报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协调高新区供电中心现场核准,供电中心依据名单,将用户采暖季电价调整为居民一档电价,无需居民自行前往营业厅办理。
取暖放开用,一档管到底
审核通过的清洁取暖“自改电”用户,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暖季期间,其采暖用电不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按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标准结算。直接免除了清洁取暖用户因取暖用电量大而触发第二、三档阶梯加价的顾虑,让群众“敢用电、用得起”。
此次自改用户申请通道的开设,是补齐清洁取暖政策短板的一次尝试。下一步,我区将根据首次申报及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优化核验流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过冬、安全过冬。
供稿:张 璇 审稿:张 伟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