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喝酒,图的是放松,而不是放纵!

日期:2026-09-27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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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

亲友相聚、举杯言欢

本是常事。

但酒精一上头、

情绪一失控,

欢声笑语也可能

变成拳脚相向。

烟台高新公安近期处置的一起酒后互殴案件,涉案双方均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教训深刻、值得警醒。

近日,辖区某村的季某与韩某在朋友家相聚,推杯换盏间,因一句不恰当的玩笑引发争执,季某手持酒瓶敲了韩某一下,韩某二话不说抡起酒瓶扔向季某,双方被拉开后并未停止争吵;后续又互相厮打在一起,直至再次被拉开后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过调查取证,认定双方当事人属于互殴行为,遂依法对该二人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喝了酒控制不住自己”并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是否饮酒属于可控事件,放纵自己饮酒后实施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打架斗殴没有获利方,动手就要担后果。谁受伤谁有理,根本不存在!动了手未致伤,照样受处罚!只要双方互相殴打,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造成严重伤情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节日安全提醒:

1.适量饮酒,文明过节。

亲朋相聚,小酌怡情,切勿贪杯。不劝酒、不酗酒,保持清醒是避免冲突的第一道防线。

2.遇事冷静,理性化解。

遇到矛盾纠纷,多一分包容、少一分争执,以理性沟通化解矛盾。切勿因一时冲动从“口角”升级为“动手”。

3.发现冲突,及时报警。

如遇他人酒后滋事或打架斗殴,切勿围观或参与,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平安是最好的节日礼物。节日期间,烟台高新公安将持续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对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快查快处、依法严惩,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平安过节。

遇事莫动手,

动手必被罚!

来源:烟台高新公安

供稿:李   欣      审稿:刘   强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