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群众常见认识误区解答
一、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能直接享受“单人保”吗?
不可以。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但并非直接纳入保障范围,仍需核实本人及法定义务人的收入、财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核查范围包括夫妻共同收入及财产,以及本人依法应当获得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纳入低保保障。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评估认定时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指赡养、抚养、扶养费用)可视情适当豁免,具体豁免标准依据各设区市政策规定执行;申请人的法定义务人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计算供养费用。
二、子女已成家分户,其父母申请低保为什么还要核查子女的收入情况?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义务的履行并不受子女是否已成家、子女是否在外地、子女自身是否有房贷、车贷等条件限制。依据“法定义务优先”原则,成年子女对老人有法定赡养义务,非共同生活子女应当缴纳的赡养费要计入老人家庭收入。核查子女收入是确保救助资源精准给付的必要环节。如果子女经济状况较好,收入较高或财产状况较好超过规定的条件,老人就不能享受低保。根据《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家庭成员中无重病重残人员的,其父母原则上不予纳入低保: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2.家庭人均财产价值总计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倍;3.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成年子女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不计算赡养费,无需核查收入情况。
供稿:初思思 审稿:刘 伟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