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联合高新分局开展电摩专项整治

日期:2026-10-17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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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严厉整治电动摩托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涉电摩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切实提升群众文明骑行、守法出行意识,近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联合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开展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路面严查整治与校园源头管控相结合,全方位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整治期间,大队依托分控平台视频巡检及日常路面巡查研判,精准锁定滨海路等违法高发路段,结合夜间电摩违法乱象突出特点,采取日间动态巡逻、夜间定点查处的联勤管控模式,精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执勤民辅警重点严查电动摩托车超速行驶、准驾不符、逆向骑行、驾乘不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警示一片”的工作原则,在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现场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深入讲解违法骑行的安全隐患及法律责任,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守安全文明出行底线。本次专项行动共查获电动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起,有效震慑路面各类交通违法乱象,显著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日常巡查发现,辖区高校校门口电动摩托车停放多、学生骑行集中、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情况,为从源头规范学生出行行为、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联合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驻校派出所民警,共同走进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等高校开展电动摩托车骑行安全专项座谈会。

座谈过程中,公安民警与校方分管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面对面深入交流,结合辖区近期学生电摩出行违法及事故案例,细致剖析学生无证骑行、违规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向校方明确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强化在校学生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养成安全、文明、规范的骑行习惯,坚决杜绝学生无证驾骑、超速逆行、不戴头盔等危险交通行为,从源头上压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烟台高新区将常态化开展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从严管控路面秩序。同时持续深化警校共治工作,依托全区四所高校开展常态化校园交通安全源头督导,不断夯实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全力为辖区师生及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轮电动车因方便快捷

成为大家现在常用交通工具

可是你知道自己骑的车

到底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吗

车型不同 骑行要求也大有不同

关于如何区分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今天一次给大家说清楚

除了车子本身的规格有所不同

它们在骑行规定上又有哪些不同的规定呢

1.驾驶资质的要求不同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考取摩托车驾照(F证、E证、D证)才能驾驶。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同样需年满18周岁、考取摩托车驾照(E证、D证)才能驾驶。

2.行驶路权不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紧邻公交车道左侧的机动车道)。

3.购置保险不同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可以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

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4.载人规定不同

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

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安全提醒

大家在购车时一定要仔细分辨车辆

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但无论选择哪种车辆骑行

都要谨记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安全出行

供稿:宋先媛      审稿:石学兵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