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案例曝光(第四批)
日期:2026-11-06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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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违法违规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6年第四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案例(肉及肉制品专项)。
1.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生猪肉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烟台高新区某生鲜店采购生猪肉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3.烟台高新区某海鲜城饭店采购生猪肉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4.烟台高新区某火锅店采购牛羊肉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经查,上述食品经营主体采购的某批次生猪肉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两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案例警示:猪肉“两证”是在猪肉销售过程中,为确保猪肉产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要求具备的两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是明确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不仅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食品经营者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广大食品经营者务必重视,不走过场地履行到位。
供稿:孙 隽 审稿:孙轶凡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