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12时正式开海!开海作业安全温馨提醒

日期:2026-09-01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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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渔民朋友们:

为期数月的伏季休渔即将结束,9月1日中午12时我区海域正式开海,渔船恢复出海捕捞。开海初期出海渔船集中,海上通航和作业环境复杂,气象、海况多变,安全风险增多。为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海期间渔业安全生产提醒如下:

一、严守合规底线,合法有序生产

渔船须严格遵守伏季休渔及捕捞管理规定,严禁提前出海、违规捕捞。按照许可范围、作业区域、网具规格开展生产,禁止使用禁用渔具、捕捞保护水生生物、跨区违规作业。自觉接受渔业执法监管,配合登船检查与报备核查,杜绝无证捕捞、超范围作业,维护良好渔业生产秩序。

二、全面排查隐患,筑牢船舶安全防线

出海前,渔船船主务必对船舶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船体结构、动力系统、制动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照明、信号设备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在有效期内。严格检查船舶导航、定位、通讯、北斗监控等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精准定位、通讯畅通。对排查出的故障和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方可出海,坚决杜绝“带病船”“隐患船”冒险出海作业。同时,严格落实渔船定期检验制度,未年检、不合格渔船一律禁止出海。

三、强化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操作

所有出海渔民必须持证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无从业资质人员严禁随船作业。上船作业务必全程规范穿戴救生防护装备,严禁侥幸作业、违规操作。渔船作业期间,杜绝疲劳作业、酒后作业、违规冒险作业。开海初期海上渔船密集、作业交错,船舶航行、拖网、起网等操作需谨慎缓慢,主动避让过往船舶、养殖区、航道、锚地及海上施工区域,严防船舶碰撞、网具缠绕、人员落水、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四、紧盯气象海况,做好应急防范

全体渔民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每日密切关注气象、海浪、潮汐预警信息,精准研判海上作业环境。遇大风、暴雨、浓雾、台风等恶劣天气及海况突变时,坚决执行“预警不解除、不出海,险情不消除、不作业”原则,及时就近回港避风、停靠避险,严禁超风力、超海况冒险出海。出海作业期间,严格落实渔船动态报备制度,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实时关注渔船定位监控,不擅自关闭、屏蔽监控设备。

五、压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

各渔业生产企业、船主是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船员安全教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涉海单位将持续加大海上巡查、岸线管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作业及不安全生产行为。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希望广大渔民朋友珍惜生命、合规生产、平安作业,共同守护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稳定大局。

供稿:于云峰        审稿:姜增政

编辑:杨亚婷        审核:郭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