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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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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打击范围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

1.严厉打击农贸市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使用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烧烤店、火锅店、驴肉火烧店等生产经营假冒牛肉、羊肉、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在酱卤肉加工、麻辣烫、卤制底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地沟油”制作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犯罪

1.严厉打击加工、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类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经营兽药、重金属和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肉及肉类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养殖、屠宰环节违法犯罪

1.严厉打击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非法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此类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5.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肉牛、肉羊、肉鸡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


举报原则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专班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受理方式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受理电话:

0535-6922110。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电子邮箱:

gxzaddsyh@163.com。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电话:

0535-6922162。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

ytgxqscjgj@163.com。



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专班受理电话:

0535-6922918。

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专班电子邮箱:

gxqgwzfw@yt.shandong.cn。




线索征集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为使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专班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