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部分乡村道路命名的批复
烟高〔2024〕15号
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部分乡村道路命名的请示》(烟高社管发〔2024〕30号)已收悉。经区管委研究,同意你中心提报的第一批21条乡村道路的命名方案,标准名称自批准之日起使用。请你中心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标准地名公告发布等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马山街道加快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为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助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