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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324156Y/2025-00121 成文日期: 2025-02-10
来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组配分类: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8项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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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烟高工办函〔2024〕2号)、《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通知要求,我区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于2025年02月10日进行自主验收。现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8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扬尘管控不到位。2022年颁布《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推动落实不力,扬尘问题仍然突出。督察发现,烟台市部分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不到位,黄渤海新区海信君悦项目等9处施工工地苫盖、喷淋等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物料堆场、露天矿山开采等重点领域降尘抑尘措施不完善,烟台市新通建材有限公司等18处物料堆场,莱阳市城信矿业有限公司等8处露天矿山扬尘管控不到位;道路洒水频次不足,湿法保洁力度不够,牟平区西郊路、雷神庙大街道路扬尘严重。

二、整改目标

切实做好扬尘问题点位整治,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开展烟台高新区秋冬季大气管控百日攻坚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规划国土建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重点抓好混凝土企业物料堆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渣土运输、道路保洁、秸秆禁烧等工作。利用地面巡查、无人机巡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等科技手段,实现点、线、面多维度对辖区内裸土进行全面巡查,利用密目网对辖区内裸土覆盖面积约24余万平。

(二)2024年底前,已完成淘汰辖区内国三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工作。

(三)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1家,申请450万元中央大气污染放资金用于其他2家挥发性有机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有效提升VOCs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

(四)重新修订《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臭氧应急管控减排清单》,做到重污染天气应急有的放矢,各企业落实管控措施有据可依。

四、整改效果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烟台生态环境情况通报》中显示,2024年烟台高新区各项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均同比改善,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5%;臭氧(O3)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4%,优良率87.4%,相比去年同期82.2%,改善5.2%,综合指数2.97相比去年同期3.3,改善10%,列全省157个区县,第10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02月24日

联系电话:6925391

联系地址:烟台市高新区创业大厦20层20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