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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48263714/2025-01926 成文日期: 2025-12-22
来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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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烟台高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222日)

根据烟台高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347个,从业人员12815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23个,占93.1%;港澳台投资企业4个,占1.2%;外商投资企业20个,占5.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0926人,占85.3%;港澳台投资企业483人,占3.8%;外商投资企业1406人,占11.0%(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47

12815

内资企业

323

10926

港澳台投资企业

4

483

外商投资企业

20

14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340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个,分别占98.0%和2.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0%、17.0%和9.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2740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5人,分别占99.4%和0.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4.6%、11.0%和7.6%(重点行业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

614

纺织业

4

490

医药制造业

8

315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

516

通用设备制造业

66

1405

专用设备制造业

59

97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

93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569

仪器仪表制造业

23

47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1

6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0.6亿元,负债合计177.7亿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6亿元(重点行业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农副食品加工业

4.8

2.2

4.6

食品制造业

4.4

1.7

3.5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6

3.0

5.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9

1.7

3.5

医药制造业

173.3

110.3

21.3

金属制品业

8.6

5.3

8.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5.4

10.3

7.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4

5.6

7.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6.7

6.7

9.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3.1

11.1

6.7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81个,均为内资港澳台投资企业,从业人员4278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4%,建筑安装业占14.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7.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7.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2%,建筑安装业占13.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3.4%(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81

4278

房屋建筑业

58

1610

土木工程建筑业

89

1078

建筑安装业

54

58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80

100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2亿元;负债合计30.7亿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详见表3-5)。

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8.2

30.7

30.6

房屋建筑业

12.4

6.6

7.9

土木工程建筑业

23.9

16.1

15.0

建筑安装业

5.0

2.8

3.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8

5.2

4.4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数值类数据精确至小数点后非零位数。


1 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