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对《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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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意见征集】关于对《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5-01-27至 2025-02-26
征集单位:
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公告内容: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第二次修正)、《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全力打造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群众满意的和谐社区,结合实际,我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一)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邮政编码:26467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tgxqfgk@163.com。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等相关制度,确保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全力打造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群众满意的和谐社区,结合实际,我局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第二次修正)、《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对投诉率高、问题反映集中和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限期整改、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确保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质价相符,倒逼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群众满意的和谐社区。第二部分为考评内容,各职能部门、专家、业主代表等根据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计分要求进行打分。第三部分为结果运营,对于考核存在问题的小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具不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降低服务等级,按照新的等级收取物业服务费。第四部分为实施步骤,由规划国土建设局、马山街道办事处牵头,每年6月上旬及11月上旬分别对当年上半年、下半年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意见征集结果:

关于对《烟台高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在高新区政府网站进行了30天的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