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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324156Y/2023-01625 成文日期: 2023-08-31
发布机构: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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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烟台高新区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烟高工〔2021〕55号)、《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通知要求,我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于2023年8月24日进行自主验收。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0年以来,烟台市高新区、蓬莱区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极少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

二、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加大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研究力度。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议题,把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上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每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大部署,高新区工委、管委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委、管委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点工作推进和督查内容。工委管委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0日至08月23日

联系电话:0535-6925391

联系地址:烟台市高新区创业大厦20层20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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