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背景

日期:2023-04-20 来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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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优化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2021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2021年8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要求“省级重点采取综合奖补方式,引导各市县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调整优化奖补资助政策,重点对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等予以支持。”2022年5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优质生态系统。2022年7月,我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2022年11月,我区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通过三年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着力打造创新活力足、竞争优势强、发展环境优、保护力度大的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园区。

另外,标准化工作、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是区域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2023年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对标准化工作和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印发了《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2022年印发了《烟台市质量品牌建设资助办法》。开展标准化工作资助和质量品牌建设资助是烟台高新区质量工作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部署的具体举措,对全面提升高新区企业的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综上,高新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有必要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园区建设工作要求,对《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修订,为此,区市场监管分局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发展保护新形势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充分吸纳有关知识产权政策,牵头起草了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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