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政策均为要点,如需申领,请咨询相应业务电话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5%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在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挂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需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时间: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
申报流程: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到灵活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补贴申领。
咨询电话:0535-692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