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MB28323612/2023-02061 成文日期: 2023-10-16
发布机构: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热点回应

问: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多少日内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日期:2023-10-16 来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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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政策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联系单位: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535-692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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