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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2-02401 主题分类: 海洋,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1
关键词: 近海、养殖、秩序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规范近海养殖秩序保障公众亲海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规范近海养殖秩序保障公众亲海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高综〔2022〕35号


马山街道办事处(通海管理处、辛安管理处、金山湾管理处),区直各相关部门,驻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高新区规范近海养殖秩序保障公众亲海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烟台高新区综合管理部
2022年7月21日


烟台高新区规范近海养殖秩序保障公众亲海环境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区近岸海域养殖管理,解决行业用海矛盾,给市民游客提供良好的亲海环境,根据烟台市政府亲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近海违规养殖、野蛮粗暴看护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正确处理好亲海与旅游、游客与看护人、养殖与亲海以及政府依法管理等各方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尤其是市民游客亲海权益和滨海旅游休闲秩序,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靓丽名片。

二、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之前)

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近海养殖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采取上门走访、会议座谈等形式,宣传普及海洋法律法规、海洋功能区划等知识,做好政策解读,倡导文明看海,不得阻碍市民及游客正常的亲海活动,不得实施野蛮粗暴的看海行为,维护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的形象。具体分工如下:

1.区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以电视滚动字幕、专题专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亲海政策宣传。

2.区经济发展部:负责精准设立公告牌或指示标志牌,主动公开所在区域海域确权情况、亲海规定、投诉电话等信息,印制并发放《文明亲海告知书》。

3.马山街道办事处(通海管理处、辛安管理处、金山湾管理处):负责通过村村通广播,村宣传栏,街头、村口等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告知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普及。

4.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海警工作站等部门结合行业监管职责,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各种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及安全隐患提醒警示。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9日之前)

对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组织镇街、相关部门对辖区无证养殖用海、违规圈划养殖区域、暴力阻碍市民及游客正常亲海活动、野蛮粗暴看海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清理整治,同步保留问题台账、现场影像、执法文书等资料文档,并认真总结集中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执法案例,逐步完善常态化管控机制,行动结束后及时梳理上报。具体分工如下:

1.马山街道办事处(通海管理处、辛安管理处、金山湾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近海养殖场、沿海看护房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形成辖区近岸海域养殖情况台账;做好辖区内海域使用秩序规范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分段负责亲海区域,公开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后及时协调解决,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树立警示标识,提醒游人加强自我保护。

2.经济发展部:负责加强对海域使用秩序的规范管理,对辖区内近岸养殖户、产权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约谈,特别是对粗暴干涉市民游客亲海行为的人员,要强化法律法规普及,做好政策解读,倡导文明看护。

3.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海域执法巡查,优化海域使用秩序,创造良好的亲海环境,对相关违规用海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公安分局、海警高新工作站:负责加强养殖区域的日常巡查和治安检查,对暂住人员管理、不文明看海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发现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以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三)完善滨海区域安全管理体制,全面化解滨海区域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长期坚持)

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责、加强配合、积极作为,切实肩负起防溺水、海洋渔业、市政道路监管及交通运输、海防林防火、采砂监管等各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做到紧密协作、职能互补,确保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合力及扎实有效的监管效果。具体分工如下:

1.防溺水领域

(1)马山街道办事处(通海管理处、辛安管理处、金山湾管理处):负责抓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对全区海岸沿线水域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

(2)区教育分局:负责督促所管理学校做好防溺水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滨海区域内河道管理水面的防溺水工作和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游泳、戏水人员,督促有关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海洋渔业领域

(1)马山街道办事处(通海管理处、辛安管理处、金山湾管理处):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渔船、渔业生产、休闲海钓、海上娱乐等监督检查,配合其他涉海单位开展检查执法等相关工作。

(2)区经济发展部:负责指导海洋发展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各管理处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渔业生产作业安全。负责我区海域内海上娱乐和休闲海钓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反海洋渔业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相关监督检查权。

3.市政道路监管及交通管理领域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市城市管理局对接、协调做好滨海路市政工作。区规划国土建设部负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协调做好道路交通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2)区交警五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

4.海防林防火工作

(1)马山街道办事处(通海管理处、辛安管理处、金山湾管理处):负责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包村干部、村级护林员、治安员开展防火值班巡逻工作。

(2)规划国土建设部: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做好森林火灾早期处置。

5.采砂监管领域

(1)区规划国土建设部负责保障沙石资源合理利用,协调市交通督查支队对采砂影响公路安全进行监管。

(2)依法打击非法开采、收购、储存、买卖、运输砂石违法范围,公安、自然资源、海洋、执法、海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警等部门按照《烟台市高新区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分工,共同做好采砂领域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检查。开展近海管理秩序集中整治是优化行业环境、提升我区形象的重要举措,沿海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研究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区近海违规养殖、野蛮粗暴看护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

(二)坚持依法推进,确保规范稳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严格执法程序,做好执法公开,坚决杜绝有法不依、监管不严等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要立足文明执法,改进监管方式,避免执法扰民现象发生。要做好形势预研预判,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着力化解或避免执法对抗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

(三)重视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各部门单位坚持多点发力、多措并举,通过日常和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不定期推送“工作动态”及“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作法和成效措施,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对近海区域规范养殖、文明亲海看海、海上安全生产等进行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持续营造人人参与、争当文明表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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