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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