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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19-05539 主题分类: 水资源
成文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19-12-23
关键词: 饮用水水源、水质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高办〔2019〕46号


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烟台高新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高新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着力提升水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山东省打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烟台市打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饮用水水源地指辛安河饮用水水源地(高新区段)。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辛安河饮用水水源地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现场勘界定标,明确保护区边界范围,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马山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规范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水源保护区界线顶点、重要拐点陆域水域交界处等位置,或者人群易见的道路、地标等位置设立保护区界碑、界桩;在人群活动密集的路口、取水口、道路等位置设置保护区宣传牌;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路线旁的道路进入点和驶出点,设置道路警示牌。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加快辛安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加强巡查、维护,保持界碑、界桩、宣传牌及交通警示牌状态完好。(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农业农村发展局、马山街道办事处配合)

2.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设置辛安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隔离防护,加强隔离防护设施的管理维护。(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发展局分别牵头)

(三)大力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1.加快实施辛安河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对辛安河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一源一策”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清理整治,2020年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发展局开展辛安河饮用水水源地信息报送工作,将水源地基本信息、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利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农业农村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2.深化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发展局、公安分局牵头)

(四)加强监控能力建设。

加强常规监测。定期监(检)测,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

(五)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1.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2020年3月底前,在风险隐患排查基础上,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特征、历史突发环境事件、现有应急资源、现有应急工程设施和现有应急预案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一源一案”。按照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农业农村发展局、马山街道办事处配合)

2.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完善救援打捞、油毡吸附、围油栏等应急物资储备,构建安全可靠的风险防控措施。(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发展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工委管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水源地保护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履职尽责,层层落实。建立健全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要对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汇总、上报。(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争取饮用水源资金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保障长效运行。(财政金融局牵头,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发展局、马山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引导公众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污、治污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和监督水源保护的信息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环保微博工作体系,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实施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制度。(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

(四)强化监督评估。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评估,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考核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牵头,工委组织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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