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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18-02558 主题分类: 科技
成文日期: 2018-12-17 发布日期: 2018-12-17
关键词: 技术转移、建设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快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

烟高〔2018〕55号


区直相关部门:

《关于加快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关于加快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8〕1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精神,在全区建成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特色技术市场突出的技术市场体系,尽快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现就加快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集成技术转移全要素,打通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技术转移全过程,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充分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产业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发展、经济实力较强、创新要素聚集、国际氛围浓郁、绿色生态和谐、营商环境优良、人民安居乐业的产业高地、科技新城、活力之区、幸福家园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烟台高新区基本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架构

1.壮大企业技术转移主体。发挥企业技术转移主体作用,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计划,对与高新区产业发展关联度高,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新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并在高新区建设实施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强化面向需求的科技成果供给,吸纳更多企业深度参与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论证、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任务。

2.做强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平台。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结合发展定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到2020年,依托行业骨干企业和重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5家以上、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5家以上。其中,依托以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烟台分所牵头的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联盟、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的十一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联合烟台市医药健康领域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整合行业产、学、研各方资源,打造生物医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依托烟台中科网络计算所、上海交通大学烟台信息技术研究院,整合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人才、技术、项目资源,打造电子信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依托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先进制造研究院、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的“航空航天新型材料应用及紧固件产业战略联盟”,整合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等高等院所的科研资源,打造高端制造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3.做优校地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快烟台校地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大力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大学及国际知名高校的科研机构、研发中心等高端科技资源,大力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在基地设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鼓励外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高新区设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区内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争取1年内基地入驻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招引项目超过30个以上,集聚高层次人才10个以上,举办产学研活动10场以上。依托电子科技大学—山东东仪光电联合研究院,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引进高校优质科研成果,建设集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孵化创业、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于一体的光电产业应用技术研发、服务和转化平台,打造成为国内光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机构,和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成果、一流效益的公共研发平台;充分发挥中科院计算所技术引领和烟台高新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作用,以腾讯云、汇林集团、软通动力山东公司为领军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完善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等信息公共基础设施,促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跨界融合,引导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形成支撑作用和聚集效应;发挥好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五研究院第五一三所在航天科技领域的优势,依托东方蓝天钛金科技、北航科技园、航空航天科技园等优势载体,着力建设航天产业园区,积极引进航空航天相关产业,衍生、孵化、集聚一批优秀企业;加强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科院等智能制造领域国内外知名企业及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加快推进烟台市人工智能机器人研发中心、智久机器人、皇宸机器人等项目建设。

4.做好军民融合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依托海军航空大学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烟台北方星空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军民融合科技园,以生产经营类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契机,加强与军工院所密切合作,加大对取得“军工四证”企业的资金奖励,支持建设军民融合技术、信息交流、融合成果展示、中介服务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承接军工院所的优质科研成果。

5.打造国际化技术转移中心。充分发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中俄高新技术合作示范基地、中韩(烟台)产业园东区特色品牌优势和丝绸之路高科技园区联盟独有优势,依托烟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中俄、中乌、中格、中瑞、中白等技术转移中心,有效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通过举办国际交流对接会、组织企业考察、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和公共技术服务等方式,全面拓展国际国内合作关系,促进各方在创新创业、产业互动、科技交流、人才培养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技术交易双方、中介服务方和平台运营方给予补贴,努力打造国际技术与人才引进相结合、高端项目与全球化创业相结合、知识创造与市场服务相结合,具有世界品牌和声誉的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

(二)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6.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技术转移功能。依托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推广“孵化+创投”“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等模式,提升创新创业载体的技术转移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创新创业政策,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持续发展。到2020年,各类创新创业载体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6家以上,累计孵化各类科技企业1500家以上。

7.构筑科技成果转化新高地。认真研究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探索建设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落实好各项工作方案和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形成机制创新、市场活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高地,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

8.建立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机制。瞄准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等关键共性技术和智慧城市、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先进适用技术领域的创新需求,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与企业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机制,开展“精准筛选科技成果,精准识别技术需求,精准组织对接活动,精准提供持续支持”系列科技成果推送活动。按照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规程,编制发布指导目录,每年组织开展5场以上科技成果推送活动。

(三)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

9.做大做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做大做优创业投资、产业发展等各类引导基金,用活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保证保险、小额贷款担保等资金,加快发展壮大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科技银行机构,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资金链。

10.开展多元化投融资服务。组织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投贷联动试验,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专利保险产品和承保机制,研究制定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降低专利保险费用成本,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依托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到2020年,全区自主培育的挂牌上市企业数量达到25家以上。

1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抢抓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机遇,推进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在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明确成果转化任务,设立与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指标。支持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0家以上。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发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维权援助和社会监督等专利保护模式的优势,用好知识产权法庭和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中俄基地代办处等平台,构建运转高效、相互衔接的专利保护体系。依托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开展,健全完善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开展。

三、组织实施

1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台高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审议相关重大任务、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路线图,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13.抓好政策落地。要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确保国家和省、市已出台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的落地见效,着重抓好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并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要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集成支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14.强化监督管理。成立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分配管理人员,专人专责,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流程,强化技术合同登记监管,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各类学习培训、专利拍卖、企业对接交流等活动,全面规范促进技术合同与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15.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营造鼓励社会各方投身技术转移转化的浓厚氛围和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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