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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17-0253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7-03-20 发布日期: 2017-03-20
关键词: 随机抽查、事后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高办〔2017〕4号

 

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马山街道办事处:

          现将《烟台高新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烟台高新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防止“简政放权”后事中事后监管出现真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5]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行“阳光执法”,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制定本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协调)、区法制办(法制审查)

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层级进行划分。规范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区市场主体名录库)、区法制办(建立全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三)规范随机抽查程序。依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探索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有条件的部门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新闻媒体等对抽查过程开展第三方监督,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建立抽查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并探索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级本部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注重与上级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相衔接。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积极探索创新。把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作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既要认真落实“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等任务,也要结合实际丰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自选动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执法机制,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多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快建立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研究工作中的问题症结,收集汇总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区级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在本领域开展随机抽查相关情况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抄送区法制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将对随机抽查开展情况进行适时问效,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对随机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不良现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区级有关部门名单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区级有关部门名单


办公室、纪工委、党群工作部、国资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国十局、

建设环保局社会事务局、政法办、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


附件2: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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