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4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马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高新区管委网站(www.ytgxq.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高新区航天路101号;邮编:264670;电话:0535-6922972;电子邮箱:gxqmsjdbsc@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马山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强化全过程公开,推进全流程联动,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余条。

(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办理规范性和依法答复水平,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更好发挥监督规范作用。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加大考核监督力度,把社会评议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接受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加强政务公开的科学性、针对性。拓展政务公开督查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同时提高公开针对性,重点做好重大决策、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以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大事,不断加强领导监督工作,健全检查反馈机制,开展问题整改2次,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把好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关。

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两次,安排4名人员进行“传帮带”学习,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打造高水平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本单位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未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策解读,组织开展“政策宣讲面对面”活动1场,拉近与企业群众的距离,提高政策解读的鲜活度、立体感,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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