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7日烟台高新区工委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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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07 9:00-11:20
  • 工委书记、管委主任宫权
  • 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一级专员,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
  • 1.宫权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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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宫权
    今天,我们召开高新区第17次工委(扩大)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听取经济发展部关于1-8月份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及三季度、全年预计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修订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首先,由我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10-07-09:10]
  • 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宫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工业化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深刻领悟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事业提质升级,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0-07-09:25]
  • 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宫权
    下面,请孙轶凡同志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修订情况的汇报。
    [10-07-09:50]
  •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 孙轶凡
    为适应知识产权工作新形式,促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区市场监管分局对《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经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形成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上会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政策修订完善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0-07-10:05]
  •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 孙轶凡
    一、政策修订的必要性
    2021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优化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随后,省、市知识产权工作部署均作出相应调整,将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运用、行政保护作为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政策修订的主要依据
    在该《规定》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以下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山东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烟台市标准化工作资助办法》《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质量品牌建设资助办法》《佛山市知识产权局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10-07-10:22]
  •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 孙轶凡
    三、政策主要变化
    将原来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大类资助调整为创造和运用、保护、服务三大类资助。
    (一)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类
    1.取消。①取消专利、商标、集成电路申请、授权及维持阶段的资助(原政策第10条1-6项);②取消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资助、中小微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以及外地新迁入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原政策第12条2-4项)。
    2.降低数额、提高门槛。
    3.新增或加大支持。
    (二)知识产权保护类
    加大对涉外诉讼、专利保险等保护类的支持力度,增强企业维权意识,降低维权成本。
    1.提高。大幅提高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资助标准,区级补贴部分最高10万提高到30万。(新政策第14条;原政策第11条第6项)
    2.新增。新增专利保险资助,单个企业每年区级保费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省市区三级资助之和不超过企业保费总额。(新政策第15条)
    (三)知识产权服务类
    加大对服务类机构、人才以及公共服务的支持;取消专利代理补贴。
    1.新增或加大支持。①提高新入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标准(5万提高到10万),并对纳统计、运营期限、贡献度等限制条件进一步明确;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办行业交流、培训等活动的资助标准(最高10万提高到20万)。(新政策第16条;原政策第13条)②提高专利代理师资助标准(从0.2万元提高到1万元);新增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资助,鼓励人才培养。(新政策第17条)
    2.取消。①近些年,国家局、省局尚未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故取消该项资助(原政策第11条第4项)。②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取消驻烟代理机构代理区内发明专利资助(原政策第13条第2项)。
    [10-07-10:50]
  • 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宫权
    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政策修订为契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07-11:15]
  • 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宫权
    高新区第17次工委(扩大)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1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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