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4-00171 成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机构: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热点回应

问: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日期:2024-02-19 来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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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员直接向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提出归集申请。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的具体信息由归集地社保机构通过人社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归集地社保机构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手续后,判断参保人员是否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制度衔接联系函,两地协同办理后续衔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且申请人放弃延长缴费,同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归集地社保机构直接向其城乡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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