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92370600MA3PQJD52J | 烟台高新区木槿皮肤管理工作室 | 烟高市监药处罚〔2024〕2号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且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 | 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1.“BIOINTENSEHYDRA”半瓶,2.“POREEBLACKHEAD CLEAR LOTION” 1瓶,3.“HΛNJIN EYMΛY”2袋,4.“Collagen Grystal Facial Mask”14片); 2.罚款5000元。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2024年1月12日 |
索引号: | 11370600MB23325194/2024-00065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