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6-072023-07-08
征集单位: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新区管理办公室
公告内容:

       为持续高效推进“健康高新”建设,优化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而为全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新区管理办公室结合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实际,组织起草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到2023年7月8日,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烟台高新区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26467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xqwsgz@163.com

    (四)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35-6922205。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实现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理清了思路、确定了目标、破解了瓶颈制约,提出了各项保障等应对之举,意义重大。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全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仍然面临新的挑战。辖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公共卫生体系尚不完善、基层卫生依然薄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通过“十四五”规划去优化。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结合烟台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根本目的,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持续推进健康高新建设,从而推动实现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的编制思路

本规划是以卫生资源为基础、以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为手段、以保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为目的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方案。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强区”建设为统领,打造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提高品质和促进均衡,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烟台高新区卫生与健康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居民健康素质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80.5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70/10万、 2.29‰和 3.40‰(上述指标采用烟台市“十四五”发展指标相关数值)。健康高新建设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实效,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速推进,医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打造医养结合服务高地,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壮大。

四、《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规划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避免无序发展、重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进而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全民健康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五、《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提高疾病风险防治能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建立区疾控中心、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协同机制、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疾病防、治、管的整体融合发展。建立“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全区公共卫生处置和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二)全面推进健康高新建设。各部门各行业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高水平实施“健康高新”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三)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加强特殊人群服务。

(四)推进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烟台高新区医院龙头和烟台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纽带作用,持续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积极发展智慧医疗。

(五)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转诊标准、工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层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持续推进“三医联动”系统集成改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六)加速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大力普及中医适宜技术,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完善壮大社会办中医医院、诊所等机构的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推动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医养健康产业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加快人才聚集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医养健康企业做大做强。

(八)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量化分级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等级评价等多元化监管方式。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综合监督执法,打造“蓝盾行动”执法品牌,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九)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流程;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价格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十)强基固本,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8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0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协调推进机制,机构编制、卫生健康、教育、科技、财政、人社、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合力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强政策保障。逐步提高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医保等方面配套政策,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与健康法治建设,强化卫生健康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四)落实监督评估。健全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价体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意见征集结果:

截至2023年7月8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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