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日期:2023-06-15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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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年中电商节临近,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特对网络购物作如下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一:选择正规平台,慎重预付定金。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不要轻信不明网络广告和链接。详细了解预售规则,尤其是“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慎重缴纳“定金”,详细了解“定金”使用规则,做到三思而后行。

消费提示二:注意商品质量,谨防假冒伪劣。消费者要多方位了解选购商品的质量情况,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应重点关注商品的来源、功能、价格及售后服务,不轻信私下承诺,不轻信宣传画面误导,不被过于低廉的价格吸引。

消费提示三:警惕低价促销,坚持理性消费。价格是促销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些商家在大型活动前先涨价再打折的惯用行为,一定要小心谨慎。消费者要详细甄别,货比三家,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不能轻易被一些营销手段迷惑,理性消费防止盲目跟风。

消费提示四:注重支付渠道,谨防信息泄露。消费者在付款时,一定要注意付款渠道的选择,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直接私下转账或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付款,不要随意点击商家发送的链接,防止信息遭到不法分子利用。

消费提示五:保留购物凭证,维权有据可依。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建议先联系卖家协商解决,也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介入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

供稿人:孙隽

审核人:姜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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