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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3-02202 成文日期: 2023-05-21
发布机构: 烟台高新区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简明问答】《烟台高新区托育机构奖励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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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烟台高新区托育机构奖励扶持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促进全区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辖区托育机构扶持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通知

问:《烟台高新区托育机构奖励扶持政策》是如何起草的?

答:用电价格按照我省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用暖价格按照当地居民价格执行;用水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执行;用气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规定执行

问:《烟台高新区托育机构奖励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托育机构申请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应向有关单位提区卫健办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符合条件的,自受理次月起执行居民类价格,相关手续每三年续办一次逾期未办理的,不再执行相关价格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托育机构与有关单位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

解读部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新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贾尧杰

联系电话:0535-69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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