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31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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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深化拓展“蓝海英才计划”的实施办法》(烟高工〔2018〕5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第批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支持政策

1.企业条件。申报企业(不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与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均在烟台高新区。

2.人选条件。申报人选须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首次来烟来区就业(不含从烟台其他市区到高新区就业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外学历学位证明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在区内缴纳社会保险1年

3.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为两年,按年发放,由所在企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后,经认定,发放上1年人才生活补贴。其中,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在我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在我区企业工作的普通高校35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享受烟台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我区人才生活补贴政策,请勿重复申报!

、受理程序

人才所在企业集中组织申报企业安排专人审核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审查把关,按相关规定审批公布。

、申报材料

所在企业需填报《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1,一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申报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三)个人材料扫描件(按照花名册顺序编号,依次扫描成独立文件,例如1.张三个人材料;2.李四个人材料)

1.身份证护照)、银行卡(一类卡)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才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3.三年以上有效期内劳动合同(证明全职工作等关键部分页)。

以上材料需报送扫描件,同时报送电子版《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发至邮箱ytgxqrc@163.com申报时,请在信件主题中写明:“公司全名+公司联系人姓名+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方便联系对接。其中,申报第一年补贴和第二年补贴的材料分开提报。申报第一年补贴的需要提交所有材料,申报第二年补贴的只需要提供《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申报承诺书和其他有变化的材料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首次来烟来区证明材料由区社保中心查询,税务登记由区税务分局查询。各企业务必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首次来烟来区时间段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此期间首次来烟来区工作符合要求的均可申报(符合烟台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请勿重复申报)本次受理材料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

联系电话:0535-6922132,电子邮箱:ytgxqrc@163.com。

 

附件:1.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xls

      2.申报承诺书.docx



烟台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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