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批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信息来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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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深化拓展“蓝海英才计划”的实施办法》(烟高工〔2018〕5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第三批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支持政策

1.企业条件。申报企业(不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与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均在烟台高新区。

2.人选条件。申报人选须于2018年10月29日(含)以后首次来烟来区就业(不含从烟台其他市区到高新区就业人员),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外学历学位证明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在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享受期限为两年,按年发放,由所在企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后,经认定,发放上一年人才生活补贴。其中,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在我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在我区企业工作的普通高校35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享受烟台市人才生活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我区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二、受理程序

由人才所在企业集中组织申报,企业安排专人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人才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审查把关,按相关规定审批公布。

三、申报材料

所在企业需填报《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1),一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申报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三)个人材料扫描件(按照花名册顺序编号,依次扫描成独立文件,例如1.张三个人材料;2.李四个人材料)

1.身份证(护照)、银行卡(一类卡);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才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3.三年以上有效期内劳动合同(证明全职工作等关键部分页)。

以上材料需报送扫描件,同时报送电子版《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发至邮箱ytgxqrc@163.com。其中,申报第一年补贴和第二年补贴的材料分开提报。申报第一年补贴的需要提交所有材料,申报第二年补贴的只需要提供《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申报承诺书和其他有变化的材料

注: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个人首次来烟来区证明材料由区社保中心查询,税务登记由区税务分局查询。各企业务必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提醒:《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可以先报送普通电子版,待审核反馈修改无误后再交由申请人签字扫描报送。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首次来烟来区时间段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9月30日,此期间首次来烟来区工作符合要求的均可申报。本次受理材料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535-6922132,电子邮箱:ytgxqrc@163.com。

 

附件:附件1:烟台高新区“蓝海英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花名册.xls

          附件2:申报承诺书.docx


                                                                      烟台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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