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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2-02084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管理部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高新区管委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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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烟台高新区管委出台了《烟台高新区管委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烟台市关于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 国办发〔2022〕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 号 ) 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政发〔2022〕 14 号 )要求烟台高新区管委印发《烟台高新区管委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烟台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 年版)》共涉及16个区级主管部门,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14项。

(二)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8月底前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0 月底前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11月底前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在全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办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

(三)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 “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控新设许可事项,进一步细化新设行政许可审查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防止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理整治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行为。强化许可全链条监管,在编制实施规范时,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确定监管主体、监管职责。进一步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互动,理顺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四)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 区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系统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时完成任务。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采取动态评估、行政许可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保障清单实效,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问责。

四、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杨明曦

   联系电话:0535-692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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