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新区对于小孩异地转小学的相关政策

日期:2022-07-11 来源: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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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高新区每年4月份左右在烟台高新区政府网发布招生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新生入学条件告知如下以作参考,具体条件请参照入学当年招生管理办法,详情可拨打0535-6922272咨询。 一、具有高新区家庭户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在高新区各小学已建立学籍就读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就读。具有高新区家庭户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到实验中学就读。具有烟台高新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均应登记入学。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含新生入学和转学),优先满足有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 二、不具有高新区户籍但居住在高新区的学龄儿童(学生),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持相关证明入学。1.截止到当年招生6月30日前,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宅,且已交房(交房情况以高新区房管、建设部门反馈数据为准)。2.辖区边防驻守部队官兵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团级及以上政治处出具的身份证明入学。3.父母双方有一方属于市、区两级引进的高级人才,凭市区两级相应文件、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入学。4.在高新区经商办企业,截止到招生当年6月30日,在高新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到单位所在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入学。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六区以外户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截止到当年6月30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查体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到单位所在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入学。不具备高新区户籍的新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照以上顺次招收入学。 一、转学条件:截止到转学平台关闭前,转学学生户口在高新区,转学学生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商品房且已交房(交房以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二、转学时间:每学期末最后两个周平台开放报名,学校放假平台关闭,报名截止。三、报名方式:“烟台一手通”手机APP—“教育专区”—“烟台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四、学籍办理: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组织面试,面试通过,由转入学校负责办理学籍转入。五、详情可咨询0535-69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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