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行政许可承诺书(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政策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
联系单位: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5-6922431
答: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行政许可承诺书(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政策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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