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文件数据库_高新区>管委文件_高新区
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2-0234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关键词: 承接、调整、行政权力事项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烟高〔2022〕9号


马山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2〕1号),结合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等情况,区管委决定,新承接3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将《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0〕7 号)中的54 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53项由市级回收,1项市级由委托下放调整为直接下放),其余事项按照原要求继续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针对新承接事项,要制定具体的衔接落实方案,逐项制定工作手册、服务指南、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时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调整实施,积极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根据市级部门意见签订委托协议书、领取“二号章”,于4月5日前完成相关事项办理的承接工作;针对调整事项,要逐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完成“二号章”回收等工作,及时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调整事项的市级业务办理单位、办理地址、联系方式、交接日期等内容。自交接之日起,各承接单位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此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各有关单位要于4月6日前,将衔接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加盖公章报区综合管理部;其中,衔接落实方案、工作手册、服务指南、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以及委托协议书和“二号章”印模复印件要一并报区综合管理部。

区党群工作部要根据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组织指导各有关单位调整完善管委会权责清单。各有关单位要厘清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规范办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附件:1.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烟台高新区管委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附件2


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您可以通过查看政策解读材料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文字解读”或“图文解读”下方的政策咨询电话,您也可以点击“我要问”提交线上咨询申请。 我要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