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吸引集聚更多技能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烟台高新区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烟高〔2022〕32号)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高技能人才奖励发放
(一)补贴对象、标准
对2022年10月31日及之后获得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省级技能类领军人才、省级首席技师或省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个人,在高新区企业(不含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年后,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资料、渠道
1.企业营业执照、主管税务局证明(提供企业办税平台系统截图或完税证明,能证明主管税务局为烟台高新区税务局即可);
2.技能人才荣誉证书材料;
3.近一年工资薪酬发放凭证,包括工资账单(或工资发放相关证明)、银行流水等;
4.近一年社保缴纳情况(实行大数据核查比对);
5.特殊情况需要的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各1份(荣誉证书同时提供原件),由技能人才所在单位负责提交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6922784。
(三)审核公示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批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涉密问题不宜对外公示的,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不对外公示,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公示。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由企业及时拨付至个人。
二、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奖补发放
(一)补贴对象、标准
对承办高新区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按竞赛工种给予奖补,每个工种参赛并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达到50-80人的,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超过80人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资料、渠道
1.当年度市区两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公布文件;
2.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证书人员名单(附件1);
3.竞赛费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函、费用明细、相关票据等)。
以上材料各1份,每次竞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6922784。
(三)审核公示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涉密问题不宜对外公示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不对外公示。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
三、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奖补发放
(一)补贴对象、标准
对2022年1月1日及之后被认定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的高新区企业(不含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企业通过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标准化体系培养认定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数量达10人及以上的(不含通过就业创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财政补贴性项目认定的取证人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补,每年最高2万元。
(二)申报资料、渠道
1.企业自主评价认定文件;
2.企业自主评价取得证书人员名单(附件2)。
企业自主评价单位一次性奖补实行“免申即享”,无须提交材料,按季发放。自主认定技能人才待生成证书编码后,由自主评价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6922784。
(三)审核公示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涉密问题不宜对外公示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不对外公示。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
本细则有效期与《烟台高新区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烟高〔2022〕32号)一致,由烟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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