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意见征集】关于征集南沙子村、郭家屯村村改社区事项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2-05-272022-06-28
征集单位:
马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内容:

马山街道办事处对《马山街道南沙子村村改社区工作方案》、《马山街道郭家屯村村改社区工作方案》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征集公众意见。

马山街道工作专班会同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部、规划国土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9:00和10:00,到南沙子村和郭家屯村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两村村民关于村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并完善后续流程,做好村改社区工作。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烟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塔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64670)

草案解读:

一、基本原则

“村改居”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事关基层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具体操作中,要认真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村改居”,确保工作的合法性。

坚持以人为本,信息公开。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村改居”相关政策,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民意民愿,保障群众对“村改居”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开展。要实事求是,根据村情实际出发,稳妥开展,在充分取得群众拥护和支持的基础上,启动“村改居”工作。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三、相关政策文件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2〕22号);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1〕24号);《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和村庄搬迁撤并有关工作的通知》(烟民〔2021〕61号)

意见征集结果:

截至2022年6月28日,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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