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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685945815/2022-02030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高审批〔2022〕5号:烟台高新区推行“四证并发”实施“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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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烟台高新区印发了《烟台高新区推行“四证并发” 实施“开工一件事”主题套餐式集成审批服务 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19年以来国家省市陆续围绕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烟台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烟政发〔2019〕11号)等文件。

2022年1月,烟台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会明确提出了工程项目“四证联发”的任务,2022年1月12日,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烟台市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在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业务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对“四证并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上述精神,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充分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部等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并下发了《实施方案》。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主要依据,一是烟台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会明确提出了工程项目“四证联发”的任务;二是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烟台市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提供了依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整体框架共分三大部分: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和办理程序和服务保障等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明确了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四证并发”“拿地即开工”的目标,最大限度实现项目审批集成办、极简办、高效办。

第二部分“实施范围和办理程序”。一是适时范围进行了明确:“除涉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外,高新区通过招商引资意向明确的新建项目或政府投资项目,均可按照或参照本方案实施,具体按如下程序办理”。二是办理程序分五步走:1.项目入区,自愿申请。通过召开专题辅导会议,探讨自评项目是否符合“四证并发”条件,是否采取“四证并发”模式办理审批手续。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选择“四证并发”审批模式的,签订《关于申请按照“四证并发”实施“开工一件事”集成式审批服务模式办理建设手续的承诺书》,按照“四证并发”模式启动材料准备工作及推进后续手续办理。2.提前筹备,精准服务。对采取“四证并发”模式集成审批的项目,先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规划部门进行技术性指导,其他各涉及职能部门对应的审批服务跟踪前移,确保项目在土地摘牌前提报符合条件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完成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和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工作;及时了解项目摘牌后税费缴纳等情况,确保项目办理“四证”所需资料(除土地摘牌后方可取得的)全部达标。3.土地摘牌,四证并发。项目土地成交确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按照办理不动产证(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材料明细,在前期预审基础上补齐因未摘地而暂缺要件,规划国土建设部、行政审批服务局启动“四证并发”程序,集成审批一次性完成四证发放工作。4.机动灵活,按需“点餐”。对未达到一次性核发四证条件的,企业可根据项目需求考虑施工许可分段核发政策,符合一定用地和规划条件,适合分段核发施工许可要求的,可先行办理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实现“土地成交即发证,拿地即开工”。5.协调联动,强化监管。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介入与服务工作,形成合力。

第三部分“服务保障”。明确了下发《实施方案》后各项目招引单位、规划国土建设部、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开工一件事”联席会商机制,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对接、共同研究,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无缝对接,推动“四证并发”工作联动常态化。要强化执行协作,要做好宣传引导等。

四、问题解答

对于往年取得土地项目,是否适用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常规手续办理流程,或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协商勾选式“四证并发”,即在达到相关材料要求前提下截取“四证并发”部分环节进行审批办理,其他环节仍按常规办理。

五、解读单位

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张景雪          

 联系电话:0535-69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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