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警方通告

日期:2020-02-0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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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自2020年2月1日起,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严打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严厉打击涉及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药品等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的制假售假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处置与疫情相关的废弃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犯罪;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我区社会秩序平安稳定。举报电话:0535-6922110,举报邮箱:gxqsyh@163.com。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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